关于环境保护情况的汇报
 淮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子平
2003924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新闻界的朋友们: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省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市各级政府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狠抓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市整体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一、水环境情况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今年8月份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如下:
    1、濉河水质较差,属Ⅴ类水质。濉河水质主要表现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并存、有机污染和无机物污染并重的污染特征,主要污染源为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上游受萧县来水影响较大。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溶解氧等。与去年同期相比,濉河水质整体好转,由劣Ⅴ类转变为Ⅴ类。
    2、沱河水质一般,属Ⅳ类水质。沱河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源为濉溪县化工公司工业废水和河南省永城县的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污染指标有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等。与去年同期相比,沱河整体水质好转,由劣Ⅴ类变为Ⅳ类。
    3、浍河水质一般,属Ⅳ类水质。浍河也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源为河南省商丘地区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主要污染指标有氟化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等。浍河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均为Ⅳ类水质。
    4、杨庄塌陷区水质较好,属于基本清洁水平。
    (二)保护水环境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强化宣传,全社会的水污染防治意识不断增强。《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来,我市把其纳入“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宣传,还采取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组织知识竞赛、征集环保论文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特别是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环保宣传周”期间,各新闻媒体集中进行高密度的环保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经过多年不懈地努力,广大干部群众加深了对《水污染防治法》的了解,水污染防治意识大为提高,自觉地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全社会形成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的良好风气。
    2、加强领导,水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市委王邦杰书记、市政府李忠金市长经常听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切实提高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真正做到对本辖区的水环境质量负责,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十五小”反弹。1996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取缔污染严重的“十五小”企业109家,为防止其死灰复燃,市环保部门建立了月查月报和巡查制度,对关停企业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由于个别小造纸厂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擅自恢复生产,给当地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群众中影响极坏。针对这一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小造纸厂采取“死亡”疗法。2001年以来,市县两级环保机构的全体执法人员多次出动,乘座10多辆大小车辆,携带必要的工具,对濉溪县数家违法生产的小造纸厂进行了彻底摧毁:拆除了变压器和电机,捣毁了制浆池,对大型关键造纸设备进行切割,使之完全丧失生产能力。在多次行动中,环保部门遭到部分非法生产者的阻挠和围攻,但是环保执法人员没有手软,没有畏缩,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生产者的嚣张气焰,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4、加大投入,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在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同时,我市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老污染源的治理,“九五”期间,全市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约5亿元,完成污染治理项目500多个,建成污染治理设施500多台(套),形成年处理污水总能力近3000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3.06万吨。为解决对我市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城市污水问题,1998年我市开工建设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该工程正常运行,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5840吨、氨氮642吨;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计划于2005年底前建成,届时该项目的运行可年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2920吨、氨氮321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实施完成后,年可减少开采地下水2920万吨,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3437吨、氨氮87.6吨。
    5、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水污染预防。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是彻底消除环境污染、减少资源浪费,从而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市的经济结构主要以煤炭、电力、纺织和建材为主,工业布局、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能源、原材料消耗高浪费大,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市的经济发展仍将保持较快的速度,工业的加速发展必将导致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新增工业污染源和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将会进一步加剧。我市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予以了足够的重视,决心推行清洁生产,改变过去末端污染治理的被动局面,实行污染预防,把污染物消灭在源头或者生产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目前,我市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有20多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活动,淮北热电厂、淮北焦化厂等企业通过开展清洁生产,2002年节约资金1000多万元;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公司所属选煤厂的洗煤废水全部实现闭路循环,每年节约用水600多万吨,回收煤泥30多万吨,新增收益4000多万元;矿井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每年节约地下水800多万吨,还减少了废水排放;淮北发电厂实施干式除灰、浓缩除尘,每年节约用水1000多万吨;淮北焦化厂清洁生产项目,计划投资7130万元,淮北市欣欣化工厂清洁生产项目,计划投资750万元。淮北焦化厂、淮北印染厂和淮北啤酒厂都将对生产工艺进行改造,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降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这些项目的实施必将为我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彻底改善水环境质量状况奠定扎实的基础。
    6、结合防治非典,加强对医疗废水的监督管理。今年 4月24日以来,市环保部门连续下发多份文件,要求各排污水单位切实加强对水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对医疗废水、有毒化学品逐一排查,完善水污染处理设施的各种台帐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别对各医疗单位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管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医疗废水的有效处理,严禁废水超标排放。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非典”疫情期间的环境安全,市环保局在“非典”袭来时,迅速成立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综合、监测和监理三个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全市医院污水、工业废水的监测频次和密度;对所有水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全面现场监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果断处理,确保疫病不通过医疗废水扩散。
      二、开展严查行动,巩固“一控双达标” 成果
    2001年6月以来,为遏制环境污染反弹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市全面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我市成立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对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第二阶段是实施行动阶段,市环保局与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农林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市环保局成立了三个督查小组,明确责任,分片承包,对全市的环保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截止至2003年8月底,全市共出动车辆400余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对重点企业督查12遍,对一般企业督查8遍,对可能死灰复燃的“十五小”企业和新“五小”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8遍。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27起,全部处理到位,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责令取缔关停了烈山区新生涂布厂、烈山区烈山村造纸厂、烈山区雷山造纸厂、杜集区徐瓦房造纸厂、濉溪县祁集造纸厂和濉溪县五沟镇振兴造纸厂,并责成濉溪县、杜集区政府对濉溪县欣欣化工公司及杜集区徐瓦房造纸厂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杨庄煤矿擅自停运矿井水净化处理站,大量的矿井水和工广废水直接排入杨庄塌陷区,造成塌陷区水体大面积污染,市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开展整治工作,并于去年底完成治理任务,通过了达标验收;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机械总厂多种经营公司有三处小电镀车间擅自恢复生产,市环保部门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50000元罚款;市针织一厂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废水,市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并处3000元罚款。
    此外,我市还对排放污水企业的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堵塞偷排暗道,重点企业安装了流量计和黑匣子,从技术上为排污水企业的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污筑起了一道屏障。  
     我市开展的这次严查行动以宣传发动为先导,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手段,以检查省控重点企业、乡镇企业、“十五小”企业和新“五小”企业为重点,声势浩大,成效显著,遏制了污染反弹的趋势,保障了我市的环境安全,巩固了“一控双达标”的成果。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保证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饮用安全,提高饮用水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为社会各界所普遍关注,是事关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稳定的大问题。我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证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
    1、制定保护规划。《淮北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淮北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及保护规划》最近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这为我市水环境的分级管理和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对防治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护地面水,防止污水向地下水源渗漏。一是开展大规模地排污水企业达标行动,使全市的177家排污水企业中的175家实现达标排放,并对重点企业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对居民生活污水和企业达标排放的污水进行深处理;三是关停没有能力治理废水的大批小造纸等企业。
    3、保护好城市备用饮用水源。把杨庄矿塌陷区水域作为三级水源保护区严加保护,禁止任何企业和城镇生活污水直接向塌陷区排放。
    4、加强城市饮用水源井的监测。市环保部门对全市25眼饮用水源井的水质进行定期检测,以确保饮用水源的水质符合饮用标准。
    5、开展打井项目,解决农民饮用水困难。由于电力、煤炭行业对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我市濉溪县、烈山区、杜集区的地下水位急剧下降,部分地区已出现枯竭现象,再加上地表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无法供人畜饮用,饮用水问题成了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为了解决我市部分地区农民人畜饮用水的安全和紧缺问题,自1996年以来,全市共实施打井建设项目9个,完成专项资金投入423.67万元,建成水源井12眼,灌溉用井30眼,建成水塔2座、水厂2家,解决饮用水困难群众40000多人,新增灌溉面积34500亩,惠及濉溪县的临涣、祁集、杨柳、孙疃、南坪和杜集区的段园、石台以及烈山区的宋疃等8个乡镇,既从根本上解决了人畜饮用水困难的问题,又促进当地发展畜牧养殖业、繁荣了农村经济和增加了农民收入。
    我市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源以地下水为主,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数年来我市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在1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我市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程序,对国家明令禁止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不予审批,决不去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眼前的经济利益,以更好地保护资源和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全市共否决重污染项目78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始终保持在100%。
    限期治理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的执行,与“一控双达标”、水污染企业达标排放等大规模环保行动结合起来,均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
    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情况
    针对煤炭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我市坚持以生态经济和系统工程理论为指导,对遭受巨大破坏的煤矿塌陷区生态环境进行大力综合整治,截止至2002年底,全市已综合整治塌陷区5500多公顷;在对原有生态环境恢复的同时,根据我市生态环境的特点和优势,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生态经济模式,积极鼓励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生态农业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市被国家环保局列为全国矿区生态示范区,洪庄村曾被推荐参加联合国环境署“全球500佳”评选,其生态改造方案被收入全国最佳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洪庄村和双楼村被授予“安徽省环境保护十佳生态村”。近两年,又规划建设了张寨、梧北、黄新庄、闵家村等一批新生态村。目前,全市已建成生态示范村9个,其中国家级生态示范村2个,省百佳生态村3个。经过全市人民的长期努力,我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大为改观,生态环境逐步走上了良性循环的道路。
    六、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既是我市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重要时期,又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十五”期间,我市环保计划投资13.88亿元,实施21个项目,涉及工业污染防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生态保护、环保产业以及环保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近年来,我市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总量控制目标和污染治理项目实行责任制,在工作中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清楚,监督有力,使“十五”环保计划的实施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县、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环保职能,积极支持和配合“十五”环保计划各项措施的实施。计划部门负责把环保项目列入计划,经贸部门对工业项目严格把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建设部门重点抓好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利、农林和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抓好各自项目的实施,环保部门认真履行环境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同时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制定促进环境保护的各项经济政策,促进多元化投资渠道的形成,从而确保了“十五”环保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进展和实施。
    (二)狠抓水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防治是我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九五”期间,我市投入5亿多元用于水污染治理,不仅推动了全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而且拉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十五”期间,淮河流域仍然被国家列入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我市利用国家对“三河、三湖”治理的一系列倾斜政策,积极制定我市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对策,抓紧了一批重大环保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十五”期间,我市列入水污染防治项目12个,计划总投资5.32亿元。项目完成后,年可削减COD排放8189吨、氨氮排放1439吨。
   
两年多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有:一是抓好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要求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工程“三同时”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制浆造纸以及电镀、制革和化工等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抓好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是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中水回用项目和濉溪县污水处理厂的立项及资金落实。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将于今年10月底开工建设,预计2004年底完成。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预设计规模为4万吨/日,主体工程总投资8800万元;濉溪县污水处理厂预设计规模为2万吨/日,总投资6156万元。目前,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进入国债盘子,正在积极争取资金。濉溪县污水处理厂已通过环评,也在积极争取国债资金。三是抓好一批重点污染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削减工业污染负荷。淮北焦化厂等一批工业企业正在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工作。
    (三)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十五”计划实施伊始,我市即制定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落实措施和实施时间表,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有明确规定的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等四个方面的27项指标,逐条对照,找缺补差,特别是对失分较多的指标,组织多部门共同研究,群策群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力争在不长的时间内见到明显效果。我市还把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与推进城市环境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城市“白色污染”、烟尘污染以及机动车尾气污染三个专项治理,使城市环境面貌有了显著的改观。
    目前,我市的环境保护“十五”计划项目已完成实际投资5910万元。
    七、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情况
    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总投资25059万元,其中,管网部分投资13200万元,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部分投资11859万元。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8万吨,接纳污水范围为38平方公里。一期工程于1998年11月开工建设,2001年6月竣工,8月25日投入试运行,目前,运行状况良好。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状况的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防治的形势仍然严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全社会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近年来,尽管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国策观念有了较大提高,但还不到位,只顾生产、不管环境污染、达标排放不稳定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水环境形势严峻。我市是一个缺水城市,境内无大型河流湖泊,主要水源依靠地下水。由于人口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用水量大幅度增加,无限制的超采地下水,使我市的地下水位逐年下降,现已形成140平方公里的地下漏斗;另一方面,由于我市水环境容量小,自净能力差,致使境内的河流水污染仍然存在;我市地面水环境污染的隐患主要是河南来水污染沱河、浍河,萧县来水污染龙河、濉河。2000年6月,河南污水下排,使濉溪县养渔业造成1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至今渔民还在不断上访。
    (三)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现象时有发生。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对十五小企业进行了多次取缔,严肃查处,但由于小造纸企业的设备简单、投入少、上马快,且大多处于偏僻的乡村,以及造纸行业暴利的诱惑,小造纸厂“死灰复燃”现象时有发现,严重威胁已改善的生态环境。
    (四)资金投入不足。“九五”期间我市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污染治理,但于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市污水处理厂虽已投入试运行,但由于受资金制约,致使管网不配套,日收集污水只达2万吨,距其设计日处理废水8万吨有较大差距。由于管网不配套,处理后的尾水白白流失,没有充分利用。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特别是在近期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为手段,紧紧围绕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主题,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使各级政府领导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担负起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的职责,抓紧抓实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环境和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坚决纠正和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严厉处罚各种环保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
    (三)加大投入,加强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强化企业环境保护投资主体意识,广开融资渠道,理顺财政、企业自有资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外资等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切实增加环保投入,逐步提高环保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争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中水回用和管网项目工程尽早开工,要理顺污水处理收费体制,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所需资金。
    (四)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水污染防治工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科技进步水平,要把依靠科技进步,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是加快推进清洁生产,使我市的清洁生产工作尽快驶入“快车道”,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污染;二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减少污染排放。三是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企业排污口的监管,防止企业的偷排、漏排和超排。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新闻界的朋友们,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决心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省环保局的指导帮助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解放思想,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彻底改善城乡环境,为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建设一个清洁、优美、富裕、文明的现代化新淮北而努力奋斗!

                                           

 

淮北市环境保护局主办  淮北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制作
电话:(0561)3027197  传真:(0561)3022342
地址:淮北市淮海路361-1号 邮编:2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