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环保行业优质服务规范


   
一、环保行业共同标准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二、市、区环保局机关窗口优质服务规范、达标标准
  ㈠优质服务规范:
   勤政廉洁,服务高效。
  ㈡优质服务守则:
   1、热爱环保,忠于职守;
   2、努力学习,开拓进取;
   3、廉洁自律,无私奉献;
   4、勤奋工作,务实高效;
   5、科学管理,优质服务;
   6、依法行政,秉公办事;
   7、文明礼貌,仪表整洁;
   8、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㈢达标标准:
   1、环境整洁,制度公开(项目审批、信访);
   2、接待热情,有问必答;
   3、举止文明,用语规范;
   4、放置台卡上岗,首问负责;
   5、执行规程,服务及时;
   6、遵守《准则》,不搞指定(不强行指定环评和设计、施工单位)
     三、环境监测窗口行为规范、达标标准
   ㈠优质服务规范:
   科学监测,规范服务。
   ㈡达标标准:
   1、现场监测:
   ⑴佩戴胸卡,亮证监测;
   ⑵操作有序,工完场清;
   ⑶监测规范,数据准确;
   2、业务接待:
   ⑴佩戴胸卡,举止文明;
   ⑵踏勘到位,件件落实;
   ⑶标准公开,收费合理。
      四、环境监理窗口行为规范、达标标准
  ㈠优质服务规范:
   文明监理,秉公执法。
  ㈡达标标准:
  1、着装统一,仪表端正;
  2、亮证监理,文明执法;
  3、政务公开,办文规范;
  4、取证及时,举证准确;
  5、依法监理,查处迅速;
  6、廉洁自律,热情服务;
  7、努力学习,恪尽职守。
    五、环保行业"十不准"
  1、 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属、谋取好处;
  2、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 
  3、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进入娱乐性场所消费;
  4、 不准在工作中拖拉、推诿、扯皮;
  5、 不准在执法管理或日常工作中态度粗暴;
  6、 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宴请;
  7、 不准向管理相对人索要财物、报销私费或以象征 性付费的方法购买物品;
  8、 不准以任何名义在企事业当顾问或兼职获取报酬, 以及从事个人经商和其他 营利性活动;
  9、 不准利用职权对管理相对人故意刁难;
  10、 不准擅自超越职责行使职权。